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徐)征地告〔2023〕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0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体育用地、生产防护绿地、供电用地、社区体育用地、广场用地、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南至421街坊16丘,东至421街坊33丘,北至上中西路,西至天等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和平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华泾镇和平经济合作社
3744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7447.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744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7447.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徐汇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