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徐)征地告〔2023〕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4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2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281街坊6/1丘,东至281街坊10丘,南至宜山路,西至闵行区281街坊203丘204丘(虹梅街道281街坊22丘,23丘,201/2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远中实业有限公司341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412.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远中实业有限公司(徐2001020572)2086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0861.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273.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4273.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徐汇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