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10-18浏览量:56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3〕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9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2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02B-12、南至杨北路、西至杨北中心村、北至六里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2220.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220.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大陈巷组987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878.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红光组4062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0629.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72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2729.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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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3〕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4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宝山区杨行镇,东至 02B-12,南至杨北路,西至 02B-02,北至 02B-03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587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878.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大陈巷组42881.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2881.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红光组99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94.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75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9754.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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