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79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定工业区69-06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西黄姑塘、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兴贤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嘉定工业区三里村娄北六组201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28.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2.60平方米。
2、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竹桥村虹桥五组2891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635.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7.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92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463.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9.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