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土地批少占多怎么办?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11-01浏览量:182

在我国农村土地批少占多可以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从而会由此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一般批多少地就需要占多少地,对于多占的必须要恢复原状,不然是会承担法律责任。

1、土地批少占多可以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2、少批多占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农转建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在我国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怎么判定的?

在我国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行为。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在我国农村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我国农村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土地资源。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自然人;单位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土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土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土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土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土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在我国农村一般土地是批多少占多少,如果存在批少占多的情形存在,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维护到本人的利益,对于土地是不能私自占用的。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在我国农村土地批少占多怎么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热门推荐

合法性调查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企业资产评估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协同谈判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救济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