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6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流水面,水工建筑用地,街头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祝桥镇,浦东机场南部,东至现状机场调蓄湖泊,西至商飞拖机道河与围场河相交处。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祝桥镇954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4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八组700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14.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5.40平方米、未利用地783.60平方米。
3、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九组107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1.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5.10平方米。
4、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六组133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4.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79.60平方米。
5、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七组776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59.90平方米、建设用地2.70平方米、未利用地701.80平方米。
6、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十八组10749.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70.70平方米、建设用地3993.50平方米、未利用地1985.70平方米。
7、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十二组652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15.60平方米、建设用地129.00平方米、未利用地780.30平方米。
8、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十一组7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5.50平方米。
9、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十组833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14.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4.40平方米。
10、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一组29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2.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8.50平方米。
11、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海岸六组3616.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68.40平方米、建设用地79.40平方米、未利用地68.60平方米。
12、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海岸七组620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28.10平方米、建设用地578.60平方米、未利用地497.30平方米。
13、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七组154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5.50平方米。
14、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三组296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72.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96.90平方米。
15、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十三组628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49.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80平方米。
16、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十一组54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3.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90平方米。
17、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十组108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8.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9.80平方米。
18、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四组102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4.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982.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757.70平方米、建设用地4888.60平方米、未利用地7336.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