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部门有权对违反环保法的单位进行责令停产的处罚。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属环保局管辖之职责范围,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是环保局行政执法的权力,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企业环保处罚如何撤销?
1. 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给你撤回该罚款决定;
2. 你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该罚款处罚决定,赢的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既可取消该罚款;
3. 你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让该环保机构自己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你赢了诉讼之后,有了判决即可取消罚款;
4. 你消除影响,作出保证书,去找做出该决定的机关协商,也可以取消该笔罚款。
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三十三条 对有关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第三十四条规定,需要取样的,应当制作取样记录或者将取样过程记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取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