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行政机关的拒不作为,你最应当牢记的3种维权方法!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08-30浏览量:156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之处,百姓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查处,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拆迁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存在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不答复的情形,百姓在对于此种事项均表现的相对气愤,但在气愤的同时,亦应当及时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进行维权。

现对维权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希望对百姓的维权有所助益:

前期:递交相关申请注意保留证据。

向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到窗口当面递交材料、网络申请、递交信件申请等,建议百姓采取的方式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申请,并注意在邮寄单上表明申请的内容。

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日后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进行维权时,能提供有利的证据证实百姓已经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以防出现行政机关乱称未收到相关申请材料,造成维权不能。

中期:牢记履责期限,明确诉争案由。

针对不同的申请事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是不同的,如信息公开的1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60天,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等等。不同的履职内容期限亦有不同,关于工作日和自然日亦没有相同的规定,故百姓应当对相关期限予以了解,以防出现因对时效的不知情造成维权错误的后果,建议此方面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防耽误维权时间。

后期:及时启动程序,最佳期限维权。

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的情形,通常百姓可采取的方式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通常起算时间是自行政机关不履责到期之日的60日内,诉讼为6个月内,百姓在具有相关证据并经过履行职责的期限后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具体选取何种方式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尽量缩短维权时间,避免耽搁后续程序的启动。

拆迁律师提示: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情形,百姓在除了气愤的同时要学会理性维权,上访等途径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应当学会通过法律的解决方式进行维权,维权之前切记将证据搜集完整,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

此外,征地拆迁过程中,除面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以外,还可能出现乱作为等情形,建议百姓在维权过程中能有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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