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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团队张勇律师代理的李某某诉被告涿州市人民政府清凉寺街道办事处、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冀 0681 行初 11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撤销涿州市人民政府清凉寺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责令涿州市人民政府清凉寺街道办事处限期重新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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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吴雨晴律师代理的黄某某与南京同创七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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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卢恩光律师、张作元律师代理的陆某诉萧县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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