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区房屋遭遇非法征收怎么办?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10-31浏览量:238

导读:各位被征拆人需要警惕以下几种“伪公共利益”的征收行为:1、滥用旧城改造。2、公共事业等名义进行商业开发。3、公共利益征收项目与商业开发捆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少打着“公共利益”为幌子而进行的非法征收。

今天拆迁律师就在这里为大家讲讲: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又包含哪些内容?

《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房屋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公共利益进行了例举,明确了五种公共利益的形式,并设定了公共利益的兜底条款。一般将国防和外交需要,能源、交通、水里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共事业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旧城改建需要等认定为公共利益需要。

对公共利益列举和兜底设定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违法征收、暴力拆迁行为的发生,但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大旗,大肆违法征收的想象依然屡禁不止。

各位被征拆人需要警惕以下几种“伪公共利益”的征收行为:

1、滥用旧城改造

法律旧城改造需要的公共利益限定为:“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造的需要”,显然,很多“旧而不危”的房屋应该排除在公共利益之外,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大肆进行的所谓“旧城改造”是否合法,值得思考。

2、公共事业等名义进行商业开发

公共事业是指以社会发展和进步为前提,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当面临以公共事业为名行商业开发之实时,可以从两方面判断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是否由政府组织实施、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商业开发显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3、公共利益征收项目与商业开发捆绑

二者捆绑有利于商业拆迁共享公共利益征收项目在立项审批、环评、用地规划、拆迁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进而实现权钱寻租的格局。如以政府组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名义征收,但项目却实质只有小部分安置被征收人,大部分用于建设商品房住宅和经营性用房。

热门推荐

合法性调查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企业资产评估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协同谈判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救济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