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方工作人员的“连哄带误导”下签订了补偿内容空白的协议,只能自认倒霉吃哑巴亏?谁告诉你的!
谢女士在2021年自家面临的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中就签订了这样一份“空白协议”——涉及具体补偿项目和金额的内容全都空着没填,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称这不是正式的补偿协议,具体的事项还会有人来和咱联系协商。谢女士签完字协议就被收走了,直到2023年的一天才被突然送达了一份填好内容的完整版补偿协议——征收方据此催促谢女士尽快配合搬迁,您当年可都签了协议了。
在在明律师的代理下谢女士成功找到了当年签订协议时在场的征收方工作人员为自己作证,签字的时候协议上确实什么都没写清,谢女士也未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法院也据此判决确认这一当年的空白协议无效。
这“空白协议”听说的多,但能被证据证实的少。被征收人可要坚持“存疑不签字”的原则不动摇,千万不能指望着签了空白协议再想着法去撤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