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握有2015年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区政府却拒绝给予任何补偿安置?原来,都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认账干的好事。
日前,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清伟律师在山东聊城代理的案子中,吕先生早在20年前便租赁村里“河东地块”的7亩多土地,2015年更是办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和证书。
然而2022年涉案土地面临征收后,村集体却声称该地块的确权登记是时任村书记弄错了,召开会议试图否定吕先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作出《情况说明》表态这7亩多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与吕先生无关。区政府也采信了村集体的说辞,在吕先生申请补偿安置的情形下未予任何答复。
最终,复议机关市政府明察秋毫,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以登记为准,区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否定吕先生的土地权益,其不予补偿安置也是违法的。
由此看来,咱农民有没有补偿安置权益,可不是村集体开个会就能轻易否定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