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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王威律师、王一帆律师代理的彭先生等3人诉蒲江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一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9日作出(2024)川01行初2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请求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申请书>的答复》,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对原告的补偿职责。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0日作出(2024)川行终78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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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律师,李银磊律师代理的李某某与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蒙阳社区居民委员会撤销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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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张某某与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履职答复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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