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若无法取得一致,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建造完成后的五年内,因质量瑕疵产生的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1、新房存在质量问题不维修怎么办?
首先,业主应当与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并协商,力求达成共识并形成统一的处理策略。如若无法取得一致,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建造完成后的五年内,因质量瑕疵产生的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新房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
首先,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该诉讼请求应予得到支持。
其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再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该诉讼请求应予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