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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袁海超律师代理的蒋某某诉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未按约定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一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4)桂03行初9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协议约定以综合成本价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安置小区临街一层门面供原告蒋某某购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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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张作元律师代理的高某某等62人诉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祥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职责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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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崔某某与和龙市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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