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领域中,“强拆主体推定”已不新鲜,那么断电断水等逼签行为的主体能否照猫画虎推定一番呢?当然可以。
日前,吴雨晴律师代理了一起四川凉山州的征地案件,当地某市政府与村民协商不成就以安全为由掐断了供电供水。我们向州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市政府却坚决否认其实施了断电断水行为。
然而关键时刻乡政府却作出《说明》,承认当地在征拆过程中存在断电断水情形。州政府据此推定某市政府系断电断水的实施主体,最终确认其行为违法。
正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明明未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却偏偏“打肿脸充胖子”在答辩中坚称自己还没动手拆呢,结果只能是吞下行政行为违法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