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割的遗产应认定为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5-06-04浏览量:79

导读:在继承法律关系中,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往往不能立刻进行分割处置。从理论层面来讲,此时遗产处于全体继承人的共有状态,直至遗产分割完成。那么,这种共有关系究竟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呢?这一问题在法律实践和理论探讨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观点以及 2016 年发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 25 条认为,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该规定为这一问题定下了基调,即遗产未分割前归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

然而,这一规定并未充分考量全体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在法律实践中,全体继承人完全可能对遗产的共有方式存在其他约定。根据《民法典》第 308 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全体共有人,自然包括遗产的继承人,是有权对共有的财产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的。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得到认可。

这意味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 25 条所规定的 “共同共有”,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结果。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或者死亡前,全体继承人明确约定遗产为按份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那么这种约定应当优先于推定的共同共有而适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继承人对于遗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约定不明确时,根据《民法典》第 308 条的规定,由于全体继承人具有家庭关系,属于规定的 “除外情形”,此时不能推定为按份共有,而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小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理解与适用(上)》中,对这一问题也给出了权威解释。该书在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的释义中明确指出,遗产未分割前存在共有关系,并进一步解释,如果继承人约定不分割遗产,但按照份额对遗产享有所有权,则构成按份共有。当然,这一解释也强调了继承开始后各继承人可以分割遗产,此时不形成共有,各继承人对分割后的遗产成立单独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在确定未分割遗产的共有性质时,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认定为共同共有。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先考察全体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全体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方式有明确约定,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都应当尊重并优先适用这种约定。只有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依据法律规定推定为共同共有。

这种处理方式既尊重了继承人的自主意愿,又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有助于妥善处理遗产分割相关的法律纠纷,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应当充分重视全体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以更加精准地认定未分割遗产的共有性质,确保遗产分割的公平与合理。

热门推荐

合法性调查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企业资产评估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协同谈判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救济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