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对想要争取公平合理补偿的被征收人打击最大的莫过于违法强拆。如果说逼签只是在威胁强拆,那么动辄上百号人开着大型机械堵上门来的阵势,一般老百姓是会留下心理阴影的。
那么,违法强制拆除“怕什么来什么”“经不起念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征收方的“执法犯法”真的无法从技术层面和心理层面去突破吗?本文,在明律师就结合十余年代理征拆案件的经验积累,给大家谈谈违法强制拆除屡禁不绝背后的扎心真相……
【真相一:被征收人普遍不懂法律或者“排斥”法律,将“盾牌”拱手相让】
在征地拆迁项目里,法律法规无疑是倾向于首先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先补偿,后搬迁”这一原则就从顺序上有了明确的体现。
但问题在于,被征收人群体总是对法律、法条持抵触、排斥的消极态度,一方面觉得“规定是一套实际是一套”,将法条上的明文规定视作纸上谈兵;另一方面又碍于自身的文字理解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匮乏而认为法律高深莫测难以理解,从而有意无意地规避法律条文,反而对征收方出具的“明白纸”颇感兴趣。
在明律师觉得,这两种错误的认知必须得到纠正,我们的权利救济才会和征收方形成“势均力敌”的均势。
请大家牢记,法律规定是管用的,尤其是对征收拆迁中看似咄咄逼人的征收方、村委会而言。一旦其违法逼签、强拆或者压低补偿,法律都会对其施加制裁和惩处,也都会同步保障咱老百姓的补偿和财产权利。我们不能因为征收方经常违法而反推法律不管用,毕竟“许水云案”等最高法的典型案例摆在那里。
另外,法律条文并非“令人费解”,而是写满咱老百姓权利的“大白话”。大家要敢于去学法用法,能看懂多少就看多少,而不能因为一句看不懂而整本放弃,甚至产生“法律是给律师、法官们用的,不是给老百姓用的”等错误认知。
须知,征收方可是懂法的,人家等的就是你这句话,而后再拿着和法律规定存在偏差的“土政策”去和你谈……
真的不懂时,咨询专业律师将其弄懂很有必要。只要法律这一“盾牌”始终在我们手上,征收方在违法强拆前就会对我们有所顾忌,而不是“先拆完再说”却毫无心理压力。
【真相二:过早形成“个别户”的被动局面,“各个击破”无难度】
三五户和三五十户,你觉得哪种情形下房屋更容易被违法强拆?答案很清楚,过早形成的“个别户”“滞留户”很容易成为征收方下手的对象,而数十户被征收房屋摆在那里,违法拆起来就难得多了。
这就好比你吃蛋糕,得先想辙把一整块大蛋糕切成小块的,而后就可以“分而食之”;倘若蛋糕永远都是圆圆的一大块,你连从哪里下嘴都找不着,硬啃就得吃一脸奶油……
实践中,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有望激发听证会这一程序,而签约率达不到90%则很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取得征地批复,只能停留在协商阶段或者考虑修订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人群体本就是一个社区或者村的,应当在项目启动初期对村委会、村集体形成有效控制和监督,督促其严格依法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真正代表村民的利益。
对法律、政策层面达不成一致认知的,要尽早由村里的“明白人”出面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对所涉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村民房屋土地现状等进行普法,把具有共性的问题摆到台面上来,统一大家的思想和步调,构建良好的“权利救济阵型”。
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户在对补偿安置条件一知半解的情况下盲目“速签”都是被征收人群体通往“速拆”的不归路。
“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会很快将“未签未拆”的最佳权利救济局面破坏殆尽,留给被征收人的就只能是“未签已拆”下的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程序了。
在明提示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怕什么来什么”往往是被征收人“配合”形成的局面。只要大家不去盲目从众签约、领奖励金,尽早建立“依法救济权利”的思维和路径,那么违法强制拆除就不那么容易发生,即便真的拆了也就没有那么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