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筑工地的轰鸣声中,一份份施工合同承载着无数劳动者的汗水与期望。然而,当“合同签了却收不到款”、“工程完工才知合同不合法”成为现实,施工方往往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近日,铜陵市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判决正式生效,案件核心颠覆了许多人的常识: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施工方依然成功追回了全部工程款及利息。这则判决如同一声惊雷,在工程领域引发了广泛关注,其背后的法律逻辑究竟如何?又能为从业者带来哪些启示?
1、案件始末:完工后的讨薪拉锯战
一切始于一项工程的转包。某甲作为总承包方,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白纸黑字地分包给了唐某。双方签订了详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范围、价款计算方式与支付节点都做出了明确约定。唐某随即组织工人与设备进场,严格按约施工,最终如期交付了验收合格的工程,且工程早已投入使用。
然而,当某甲从项目发包方处顺利结算工程款后,却未按合同约定向唐某足额支付。经唐某多次催讨,某甲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对剩余款项则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辛勤劳动却无法获得应有报酬,唐某最终选择诉诸法律,将某甲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一审判决后,某甲不服,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纵观整个庭审,争议焦点高度集中在两个核心问题上:双方签订的这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合同无效,唐某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的诉求,是否还能得到法律支持?
这两个问题,恰恰是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最常见、最关键的症结所在。
2、法律核心:无效合同下的“公平补偿”原则
二审法院的审理,首先直指合同效力这一根本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承包人若未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以及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而签订的合同,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经法院查明,本案中唐某作为自然人,并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同时,某甲将其承包的工程部分直接分包给唐某的行为,本身已构成法律所禁止的“违法分包”。因此,双方所签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四个字,往往让许多施工方心头一凉,误以为所有努力付诸东流,工程款索求无门。但这正是此案判决最具教育意义之处——法律对此有截然不同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这一条款奠定了处理此类纠纷的基石。其核心法律逻辑在于:施工方的劳动与物化成果已不可逆地转化为合格的建筑实体,发包方实际接收、使用并获益。在此情况下,若允许发包方无偿占有该成果,将严重违背公平原则。因此,法律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在否定合同效力的同时,切实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基本财产权益。
至于逾期付款利息,法律同样予以支持。利息的本质,是发包方占用应付工程款期间,给施工方造成的实际资金损失。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即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合格,当事人对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可参照约定;无约定的,则按照法定利率计算,自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在本案中,某甲长期拖欠款项,给唐某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支持利息主张完全合理合法。
3、判决结果:法律在否定中彰显公正
基于清晰的事实与明确的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尽管涉案合同因违法分包及施工方无资质而无效,但唐某已依约完成全部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某甲作为工程成果的受益方,必须参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向唐某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
关于具体金额,法院结合合同约定、已确认的工程量以及某甲此前的付款凭证,精准核算了欠付数额。对于唐某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法院亦参照合同相关条款,根据拖欠时长依法予以支持。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严谨而智慧的平衡艺术:它旗帜鲜明地否定了“违法分包”和“无资质施工”这一违法行为本身,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管理秩序;同时,它也坚定不移地保护了实际施工人倾注在合格工程中的劳动价值与材料成本,体现了实质公平与正义。法律绝非僵化的教条,而是在复杂现实中寻求公正解决之道的工具。
4、深刻启示:工程从业者的风险与维权指南
铜陵这起案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工程领域的常见风险,也为所有从业者指明了行动方向:
源头防控:资质与合规是生命线
对于施工方(尤其是包工头、劳务班组)而言,承接工程前务必审视自身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避免因“身份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即便能要回款,过程也将倍加艰辛。对于发包方或总包方,必须严格杜绝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否则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在纠纷中也需承担支付责任,风险巨大。
证据意识:保留一切过程痕迹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工程量确认单、阶段性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所有付款的银行流水或收据、以及重要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这些文件与凭证,是构建事实链条的砖石。一旦发生纠纷,它们就是维权的“弹药”。
认知关键:合同无效不等于劳动无价
本案传递的最重要信号是,即便合同被认定无效,也绝非世界末日。只要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施工方主张工程价款的权利就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切勿因合同效力问题而放弃维权,或接受对方“合同无效不用给钱”的讹诈。
专业护航:复杂纠纷寻求法律支持
建设工程纠纷涉及专业性强、证据繁多、法律关系复杂,自行处理容易陷入被动。当面临较大标的额的工程款纠纷时,及时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是高效、稳妥维权的最优选择。
在法律的框架下,诚实劳动的价值永远值得守护。这份判决不仅是一纸公正的裁决,更是对所有工程建设者的郑重提醒:了解规则、尊重规则、善用规则,才能在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建筑市场中,行稳致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