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山东,一片占地近350亩的住宅小区,历经二十余年建设仍未完工。居民入住十三载才通天然气,十五载方用上暖气,自来水供应至今仍在“规划中”;因用地、规划等历史遗留问题,数百户业主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一纸协议:平溢地价与“一半出让、一半划拨”的起点
2002年,市政府将东某星级花园开发建设确定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定位为公益工程。彼时招拍挂程序尚在探索阶段,项目挂牌经公证处确认为320亩。为平溢地价、不影响后续土地拍卖的长远目标,当地制定了“一半出让、一半划拨”的方案:既抬高出让土地价格,又体现公益属性。2003年,国土局与振某公司签订172.89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签订174.082亩《划拨土地协议书》,合计346.978亩,其中26.8亩专门用于公益事业建设。住建局据此办理了近40万平方米的详细规划总平面图,项目正式启动。
然而,时隔多年,主管部门却以“土地划分不清、项目不合法”为由,拒绝受理各项手续证件。政府领导班子多次换届,导致项目拖停至今。规划图纸上的近40万平方米建设蓝图,仅完成了约22.6万平方米,剩余部分长期停工,成为城市肌理中一道醒目的“伤疤”。
水务部门的十次停工:公益建设与行政处罚的冲突
2004年,项目进入先期公益施工阶段。水务局向振某公司摊派资金需求63万元,振某公司以土方补偿费形式转账10万元。此后,水务局以项目不合法的名义,连续下达10余次停工和罚款通知书。仅同年4月至8月汛期前,振某公司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先期公益施工期间,水务局就连续7次叫停。
2004年7月,水务局认定振某公司在水库主坝内擅自修建马道及砌筑墙体,作出罚款2万元、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振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水务局自行承认“适用法律不当”,撤回处罚决定。这一回合虽以企业胜诉告终,但工程进度已被严重延误。
2021年,振某公司在小区内建设游泳场、观光平台等公益设施,水务局再次介入,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2022年4月,水务局在拆除决定书送达当日即对设施进行强制拆除,未预留自行拆除期限。人民法院判决该强拆行为违法,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水务局未给振某公司预留自行拆除期限,剥夺了其自行拆除的机会,程序违法。然而,判决之后,被拆除设施的配套设备被水务局私自变卖,仅通知企业领取变卖款项。
国土部门的追缴:土地出让金之争
2022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仲裁委员会提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仲裁,主张振某公司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2023年6月,仲裁裁决振某公司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02万余元及违约金,同时认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支付案涉土地“三通一平”费用123万余元。
振某公司负责人质疑:招商前期承诺未兑现,连最基本的“三通一平”都未解决,如何支付土地出让金?政府部门内部协调失灵,招商承诺落空,最终却将责任转嫁给企业。
结语: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二十年之问
从2002年书记办公会议确定重点工程,到2003年签订土地协议、办理规划图纸;从水务部门十余次停工处罚,到国土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仲裁;从“一半出让、一半划拨”的历史性安排,到如今土地权属不清、规划审批材料遗失、居民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东某花园项目的二十年沉浮,是一部招商引资政策变迁的微观史,更是基层治理中“新官不理旧账”、部门间协调失灵、契约精神缺失的典型案例。
振某公司的困惑直指核心:招商前期的各种承诺为何无法兑现?水务部门对公益项目十余次叫停,究竟依据何在?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后,历史遗留问题谁来负责?办理了近40万平方米详细规划总平面图的住建局,为何审批材料会“丢失”?“三通一平”未解决,土地出让金却要照单全收,公平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