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知道房屋征收决定以后的60天之内。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拆迁时,房屋装修款可以要求补偿吗?
房屋在征收评估过程中,首先对于房屋价值的评估是应当考虑房屋新旧程度的;其次,对于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因此,房屋装修款是应当算入拆迁补偿之内的。如果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拆迁方不对房屋装修进行补偿的情况,被拆迁人则可以积极地依据上面所提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主张自己对此的权利。
如果您对托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希望提高补偿标准,您可以找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