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1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轨道站线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 东至/,南至农田,西至迪士尼园区,北至陈家宅村落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学桥村第七村民小组1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6平方米。
2、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原六灶镇)陈桥村十六组99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6.8平方米。
3、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原六灶镇)陈桥村十组10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1.5平方米、建设用地198.6平方米、未利用地204.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7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30.9平方米、建设用地198.6平方米、未利用地344.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川沙新镇(乡)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