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3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24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G1503公路,北起施新路以南,南至S32立交。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祝桥镇红星村二组43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20平方米。
2、浦东新区祝桥镇红星村三组4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二组819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54.70平方米、建设用地2668.50平方米、未利用地472.20平方米。
4、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三组136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30平方米、建设用地1126.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五组1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一组164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76.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7.30平方米。
7、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32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2.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二组8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1.90平方米。
9、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九组160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51.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3.40平方米。
10、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六组364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73.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00平方米。
11、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七组396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64.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三组465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16.60平方米、建设用地4.20平方米、未利用地532.70平方米。
13、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十二组220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5.10平方米、建设用地285.90平方米、未利用地395.00平方米。
14、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十三组118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83.70平方米、建设用地0.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5、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十一组0.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6、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十组43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7、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四组2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4.10平方米。
18、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中村一组987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03.90平方米、建设用地27.80平方米、未利用地1238.30平方米。
19、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一组11.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20平方米。
20、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二组112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5.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1、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十二组690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99.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05.10平方米。
22、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一组10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6.80平方米。
23、浦东新区祝桥镇(原东海镇、盐仓镇)30479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405.50平方米、建设用地215767.30平方米、未利用地2622.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264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5657.80平方米、建设用地219880.30平方米、未利用地7106.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祝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