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东至建设用地,南至大金氟项目,西至联合北路,北至银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临海村漴缺5组2330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307.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330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307.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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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5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东至规划联合北路,南至银工路,西至瑞地格乐公司,北至高压走廊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临海村漴缺4组551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16.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4.90平方米。
2、临海村漴缺5组1100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25.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79.60平方米。
3、临海村漴缺6组190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8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20.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41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722.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94.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