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石湖荡镇长衫港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南至洋泾浜港,北至育新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南村民小组6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70平方米。
2、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兴村民小组58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0.80平方米、建设用地4.90平方米、未利用地68.70平方米。
3、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金祥村民小组3266.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29.30平方米、建设用地30.10平方米、未利用地607.50平方米。
4、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秦祥浜村民小组2.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922.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89.00平方米、建设用地35.00平方米、未利用地698.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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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松江区石湖荡镇SJS50002单元20-01号动迁安置房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东至长衫河,南至育恩路,西至延寿路,北至云礼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南村民小组200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83.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20.00平方米。
2、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兴村民小组13177.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54.80平方米、建设用地2705.60平方米、未利用地2917.30平方米。
3、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金祥村民小组659.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6.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10平方米。
4、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闸东村民小组2580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728.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75.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64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193.40平方米、建设用地2705.60平方米、未利用地5745.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