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73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大塔路(施惠路—大塔浜河)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中山街道,南至大塔浜河,北至施惠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中山街道原五龙村1615.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6.80平方米、建设用地509.40平方米、未利用地668.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15.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6.80平方米、建设用地509.40平方米、未利用地668.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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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中山街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中山街道原五龙村1135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351.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35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351.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