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3〕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流水面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塘春泾,南至河道蓝线,西至莲花南路,北至河道蓝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吴泾镇塘湾村1组1338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04.60平方米、建设用地149.90平方米、未利用地8934.20平方米。
2、吴泾镇塘湾村6组1215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8.60平方米、建设用地1347.10平方米、未利用地8818.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542.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93.20平方米、建设用地1497.00平方米、未利用地17752.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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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3〕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闵行区吴泾镇东至02-05地块,南至02-07地块,西至02-01地块,北至02-01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申闵实业有限公司(塘湾村6组)2852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8524.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申闵实业有限公司(塘湾村7组)4253.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253.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县塘湾乡塘湾村民委员会(袁介队粮食加工厂)(塘湾村7组)15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57.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塘湾村6组912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121.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塘湾村7组292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928.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98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4985.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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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3〕第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闵行区吴泾镇东至02-05地块,南至02-06地块,西至02-01地块,北至02-01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申闵实业有限公司(塘湾村10组)9645.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645.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申闵实业有限公司(塘湾村12组)129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291.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申闵实业有限公司(塘湾村6组)470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700.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申闵实业有限公司(塘湾村7组)464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648.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塘湾村12组1833.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33.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塘湾村7组409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095.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6212.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6212.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