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4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建设外冈镇圩区完善工程(斜泾节制闸)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河口线、南至斜泾郭泽塘河口、西至河口线、北至钱蓬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外冈镇泉泾村双泾组336.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5.00平方米。
2、嘉定区外冈镇泉泾村斜泾组367.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2.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5.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0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4.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0.60平方米。
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外冈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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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墨玉北路(钱门塘路-宝钱公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道路红线,南至钱门塘路,西至道路红线,北至宝钱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外冈镇泉泾村西王泾组48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8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外冈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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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新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湿垃圾一期、南至郭泽塘、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小黄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外冈镇泉泾村黄泾组3834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340.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外冈镇泉泾村西街组501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13.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335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353.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外冈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