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1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新建肃北路(翔黄公路-金园三路)道路及桥梁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金园三路、南至道路红线、西至翔黄公路、北至道路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70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04.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东石桥组501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15.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南郁组553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64.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5.10平方米。
4、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吴家厅组6772.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72.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元面桥组87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6.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1.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901.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49.80平方米、建设用地704.80平方米、未利用地546.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江桥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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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新建肃北路(惠平路-翔黄公路)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翔黄公路、南至道路红线、西至惠平路、北至道路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259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590.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纪家组289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97.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戚桥组864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20.40平方米、建设用地2426.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元面桥组55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05.10平方米、未利用地49.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689.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17.60平方米、建设用地5521.70平方米、未利用地49.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江桥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