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5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扩建嘉定区看守所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基地边界、南至祁迁河、西至基地边界、北至祁迁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工业区泾河村金家组355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5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工业区泾河村小张家组446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66.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023.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23.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定工业区2109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邵宅河、南至汇运路、西至地块边界、北至汇善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工业区泾河村6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6.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工业区泾河村邵家组2706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42.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314.70平方米、未利用地2606.00平方米。
3、嘉定工业区泾河村姚家组295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13.30平方米、建设用地1.10平方米、未利用地835.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07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255.90平方米、建设用地10382.10平方米、未利用地3441.70平方米。
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定工业区2113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邵宅河、南至汇旺东路、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地块边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泾河村大徐家组2917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743.10平方米、建设用地411.8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917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743.10平方米、建设用地411.8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0平方米。
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