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大江路(毛竹港-盐仓路)道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永丰街道 东至盐仓路,南至30-11地块,西至毛竹港,北至32-03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联增村民小组1276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28.70平方米、建设用地7260.90平方米、未利用地373.80平方米。
2、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小茜村民小组535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76.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81.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12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05.60平方米、建设用地7260.90平方米、未利用地2455.2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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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向阳二号河(向阳新开河-沪杭高铁)河道整治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永丰街道、西至向阳新开河,南至沪杭高铁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联增村民小组752.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9.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3.40平方米。
2、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小茜村民小组607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78.00平方米、建设用地102.1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1.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823.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07.40平方米、建设用地102.10平方米、未利用地1714.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