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潮“蠢蠢欲动”?3大条件满足1个就能拆迁!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08-15浏览量:78

随着旧城改造的深入推进,一些城市的“拆迁”工作逐渐成为了历史。这是否意味着拆迁已经成为历史了呢?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涉及居民865万户。目前,该计划已经完成了99.6%的开工率,说明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虽然拆迁工程越来越少,但并非已经成为历史。

近两年,仍有一些城市在进行“拆迁”的工作,而这些城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是超大特大城市。这些超大特大城市的人口密集、建筑物老旧、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使得拆迁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住建部在7月份就出台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为新一轮的“拆迁潮”敲响了警钟。

这次的拆迁对象主要是城中村,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三种方式进行改造:一是拆除新建,二是整治提升,三是拆整结合。

住建部表示,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已经运行两个月,目前已有162个改造项目入库。城中村改造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该拆的拆,该整的整。

当然,拆迁并不一定就是一件好事,很多人对拆迁的印象是一夜暴富,但这已经不符合现实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传达的一项政策措施,表示所有符合条件的房屋都将进行拆除重建。

那么,符合条件拆除重建的条件是指哪些房屋呢?

1、符合条件的是那些活动板房

这是一种用简易材料制造的房屋,质量较差且安全系数较低。这类房屋一般是70年代到90年代期间建造的,采用预制板、现浇板等多孔建材,抗震性能较差,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这些房屋的建造常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在长期居住后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因此住建部决定拆除重建。

2、不符合城市发展功能的房屋也属于拆除重建的范围

这些房屋已经严重与时代脱节,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无论是环境还是居住感受,这些房屋都无法给居民带来舒适的生活体验。因此,拆除这些房屋并重建,将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3、过于老旧的房屋也是拆迁范围内的对象

这类小区一般是建造年代较久远,建筑质量较差,存在结构损坏、墙体开裂、漏水漏电等问题,质量也无法保证,甚至有些房屋已经无人居住。这类房屋不仅占用土地,还存在安全风险,对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一种阻碍,因此住建部决定将其拆除。

总的来说,这三类房屋的拆除重建是考虑到了安全因素、城市形象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等多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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