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前房子认定合法吗?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10-23浏览量:241

导读: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其一、二零零八年以前的房子,有产权证的,就是判定为合法的房产;其二、二零零八年以前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就是判定为不合法的房产。

1、08年以前房子认定合法吗?

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1)二零零八年以前的房子,有产权证的,就是判定为合法的房产;

(2)二零零八年以前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就是判定为不合法的房产。

《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8年以前的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对于违反建筑规定的商铺营业场所进行强拆的情况下,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这主要源于非法建筑是指那些在未得到相关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授权下所建设的建筑物房舍。

针对这样的非法建筑,通常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要求进行限期内的拆除工作,对于逾期仍未进行拆除且违反规定的,则将面临强制性的拆除处理。这种强制性拆除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时的行政强制执行范畴,同时也需要经过必要的公告程序。

在政府部门做出强制拆除决定之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责任提前15天向被拆迁人发出书面通知,并且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最大程度地动员被拆迁人自愿配合搬迁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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