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钉子户,法院不可以强拆。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限期内没有搬离或者也没有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拆迁主管部门的申请强制拆除。
1、钉子户法院可以强拆吗?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钉子户,法院不可以强拆。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限期内没有搬离或者也没有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拆迁主管部门的申请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政府可以强制拆迁的吗?
现在政府可以强拆,需经过法定程序。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