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 2010 年前后我国推行煤炭产业升级“关小并大”政策背景下,临山县煤矿资源整合引发了一起长达十年的行政补偿诉讼案,该案凸显了政府履职义务、行政补偿与民事补偿界限等诸多关键问题,为我们深入探究行政补偿争议提供了典型样本。
政府主导整合与补偿争议起源:当时小型煤矿面临生产技术落后、安全隐患突出、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关小并大”政策应运而生。临山县依省级政策制定本地细则,明确整合主体与被整合企业权责,但在补偿款计算标准上引发争议。被整合企业认为补偿未充分体现资源价值、未来收益及长期停产损失等,整合主体与之协商未果,埋下诉讼伏笔。
十年诉讼历程与审级观点演变:2015 年被整合企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政府操作合法、补偿支付存在瑕疵但不违法为由驳回诉求;2016 年二审法院纠正部分问题但维持补偿款合理性认定;2018 年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二审判决,责令重审;2019 年新的一审增加部分补偿款,但被整合企业仍不满;2020 年二审维持新一审判决;2021 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政府应全面合理补偿,撤销之前判决并责令重新评估补偿款,明确了行政许可撤回后政府的补偿义务,强调信赖保护原则,厘清行政与民事补偿界限,指出政府在整合中的兜底责任。
司法审查突破与政企关系启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体现司法对行政许可保护的积极态度,其对程序违法双重认定标准,如原审遗漏利害关系人影响实体审理的认定,强化了程序正义。该案启示公共治理中需健全责任链条,政府承担全程监督义务,企业则应明晰权益救济多元路径,如合理计算补偿款利息、协同行政补偿与民事追偿、强化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与管理等,以平衡公共利益与企业权益,推动政策顺利实施与法治化政企关系构建。
在这起煤矿关闭补偿之争中,司法审查的演进不断校正着政府与企业责任的界定,为后续类似行政补偿案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裁判指引与实践镜鉴,促使我们在公共政策推进中更审慎地权衡各方利益,完善责任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免受不当行政行为侵害,同时规范政府行政权的行使,实现公共治理的法治化与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