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山路上这场事故与诉讼,清晰勾勒出施工道路责任的边界:经审批的合规施工,辅以通行者的高度谨慎,方能共筑安全屏障。 当施工方已克尽己责、验明合规之身,事故的责任天平,终将落回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的驾驶人肩上。此案不仅是一份判决,更是写给城市每个建设者与行路人的安全指南——唯有责任分明,各守其界,我们的道路才能于喧嚣施工中,依然安全畅通。
核心问题:在已获审批的施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指称施工围挡不合规阻碍视线,能否成功索赔?
案情聚焦:一次转弯引发的赔偿之争
2022年9月,孙某驾车在中山路供水管道工程路段转弯时,与直行车辆猛烈相撞。交警铁板钉钉:孙某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责。然而孙某将矛头直指施工方甲公司——他认为事故另有“真凶”:甲公司未按《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下称《规范》)要求,在“路口上下游20米内和工作区0.8米以上部分使用通透式围挡”,导致其视线严重受阻,是事故的隐形推手。一纸诉状,孙某要求甲公司赔偿6万元。
甲公司强硬反击:施工组织方案早已通过道路主管部门与交警部门双重审批,现场施工严格按图索骥,毫无违规;事故纯属孙某个人操作失误,与己无关。
法庭之上,争议焦点如利剑高悬:施工方甲公司,是否应为孙某的损失“买单”?
抽丝剥茧:法院如何层层剖析定责?
法院的裁决逻辑清晰如手术刀:“路口”定义之争:是法规中的“交叉路口”吗?
《规范》A.2.2.1.b明确要求:“距离交叉路口20米范围内,工作区围挡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通透式围挡。” 此处的“交叉路口”,特指平面交叉路口,即两条及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相交的区域。
孙某汇入之处,实为汇入单向主干道的边道式小路口。此类路口与规范定义的“交叉路口”性质迥异。若僵化要求所有边道小路口均设20米透明围挡,不仅导致工地大面积暴露,有损市容,更与《规范》本意和文明城市管理要求相悖。
审批效力:行政审核是“免死金牌”吗?
关键事实:甲公司的施工组织方案,不仅通过了交警大队的严格审查,更经过了专业人员的现场踏勘,被判定为符合《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这构成施工合规性的强有力背书。
孙某仅凭现场照片指控围挡违规,却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实际施工行为偏离了经审批的方案,或存在其他明显违反强制性安全标准的情形。
举证之困:谁该为“视线受阻”负责?
法律铁则:“谁主张,谁举证”。孙某声称视线被违规围挡阻挡,此乃其索赔核心依据,举证责任无可推卸。
然而,孙某未能有效证明:该边道式小路口在法律上应被视为《规范》中的“交叉路口”;甲公司在此处未设通透围挡的行为本身构成违法或重大过失;该围挡设置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主张如沙上建塔,根基不稳。
法槌落定:施工方免责,索赔被驳回
法院综合研判后,一锤定音:孙某关于甲公司围挡违反《规范》的主张,证据薄弱,无法采信。孙某要求甲公司赔偿事故损失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孙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尘埃落定。
法官释法:施工方何时需为道路事故“埋单”?
本案触及《民法典》中一类特殊侵权责任——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第1258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核心在于“过错推定”原则:公共道路施工天然增加通行风险。法律推定施工方存在过错——除非其能自证清白,即已采取充分安全措施(如清晰警示、稳固围挡、有效导流)。
但重要例外:若施工人能证明其措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如本案中经审批的方案),即可推翻过错推定,免除责任。
本案精髓:甲公司之所以全身而退,关键在于其施工方案及实施:获双重权威审批(道路主管+交警);严格按规执行;特定边道路口不设长段通透围挡的决定,被法院认可为合理且不违规。成功证明了自身“无过错”。
警钟长鸣:施工方与通行者的双重安全课
对施工方(甲公司们):
审批非终点,合规是底线:拿到批文仅是起点,现场一丝不苟执行方案才是关键。安全措施(警示牌、围挡、夜间灯、交通引导员)须动态巡查维护,确保时刻有效。
预见风险,灵活应对:规范是基础,但工地情况瞬息万变。对特殊点位(如本案边道小口)的安全评估与措施调整,体现专业与责任。安全无小事,细节定成败。
证据意识不可缺:施工日志、检查记录、影像资料是证明己方尽责的“护身符”,务必留存完备。
对驾驶人与行人(孙某们):
路权≠免责权:即使身处施工路段,法律赋予的路权也绝不意味着放松警惕。主动预判风险、严格遵守交规(如转弯让直行),是自我保护的第一道屏障。
警示即命令:施工标志、限速提示、临时改道指示,是危险区域的无声警报。忽视它们,等于主动踏入雷区。行经施工路段,必须降速、观察、确认,防御性驾驶是保命法则。
理性维权,证据为先:若认为施工缺陷导致事故,及时固定证据(现场照片、视频、寻找目击者)至关重要。空口无凭,难获法律支持。
结语:中山路上这场事故与诉讼,清晰勾勒出施工道路责任的边界:经审批的合规施工,辅以通行者的高度谨慎,方能共筑安全屏障。 当施工方已克尽己责、验明合规之身,事故的责任天平,终将落回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的驾驶人肩上。此案不仅是一份判决,更是写给城市每个建设者与行路人的安全指南——唯有责任分明,各守其界,我们的道路才能于喧嚣施工中,依然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