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铁路、输油管道等重大工程从矿区穿行而过,看似合法的“压覆”背后,可能暗藏致命陷阱——某铁矿因高压线路非法压覆,3.2亿元矿业权蒸发;某煤矿被高速公路截断矿脉,索赔时竟被告知“仅补偿直接损失”。当压覆行为戴上“非法”帽子,赔偿规则将彻底颠覆!
非法压覆的生死线:过错认定决定赔偿命运
过错责任VS无过错责任:司法博弈焦点
过错派:最高法主流观点坚持“有过错才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以过错为原则。某油气管道压覆案((2022)最高法民终147号)中,法院明确:“未履行压覆审批即施工,构成主观过错”。
无过错派:矿企的绝望反击
“工程压下来,矿权就没了,凭什么要我自认倒霉?”——某锰矿业主庭审陈述
颠覆性结论:未经审批即压覆=自动认定过错(如某高铁项目强占铜矿采区)。
事后补批可“洗白”:某核电站建设时未批先建,竣工后补办压覆审批,法院认定“过错已消除”。
非重要矿产需矿权人同意:某地方公路压覆建筑石料矿,因矿企签署《压覆同意书》,被判免责。
矿业权灭失的定价密码:三大评估法则生死博弈
1、成本法:勘查投入的溢价游戏
血泪教训:某铅锌矿压覆索赔案中,评估机构将“钻探质量系数”从1.3降至0.8,致赔偿额缩水5600万!
2、收益法:未来现金流的致命折现
计算公式:矿业权价值=Σ[第t年净现金流/(1+折现率)^t]
三大致命参数:
净现金流:某金矿因低估金价走势,少算1.2亿收益;
收益年限:某煤矿被强行按30年评估(实际储量可采50年);
折现率:每提高1%,某钼矿估值蒸发3000万。
3、市场法:镜花水月的理想模型
“请提供同类矿业权交易案例”——法庭上常见的死亡提问。现实:全国矿业权交易不足房地产的1%,可比案例≈奢侈品。
致命案例:某石膏矿采用收益法评估获赔2.8亿,再诉请停产损失1800万被驳回((2021)鲁民终892号)。
固定资产赔偿的隐藏规则:
可搬迁设备:仅赔搬迁费(某铁矿破碎机获赔转运费47万);
不可搬迁设施:按残值赔偿(某铜矿选厂仅获赔净值30%);
重复索赔陷阱:收益法评估若含固定资产残余值,再索赔设备损失=败诉。
破局三剑客:这样取证多赔3000万
1、过错锁定:提前备好“非法证据链”
2、评估博弈:掌握反制评估机构的核武器
成本法:要求公开“效用系数”计算过程(某钨矿揭穿系数造假获赔翻倍);
收益法:聘请独立专家质疑折现率(某钾盐矿将折现率从12%压至9%);
终极杀招:申请采用可比销售法(某稀土矿提供香港交易所并购案作参照)。
3、损失组合:避开法律“黑洞”的黄金公式
最优方案=成本法评估矿业权+可搬迁设备运费+不可搬迁设备残值+停产期刚性支出。
依据:最高法(2023)民申字第45号裁定书确认该组合合法性。
司法风向标:2023年最新裁判突破
价格基准日革新:某油田压覆案按侵权发生时矿价计算(非传统“损失发生时”),多赔1.8亿((2023)最高法民终76号);
预期利润终获认:某石墨矿因压覆丧失科创板上市资格,获赔估值损失3.4亿((2022)沪民终189号);
生态赔偿倒追:某磷矿压覆导致地下水污染,建设单位被另诉环境赔偿(2023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生存法则:压覆来临前的三张保命符
审批监测雷达:每月登录“全国矿业权压覆查询系统”,发现项目进入50公里警戒圈立即行动;
同意书不白签:非重要矿产压覆协议必须写明:“补偿款未付清前,压覆行为不生效”;
证据保险库:矿区全貌航拍+设施设备清单公证(某煤矿靠此多获赔设备损失2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