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设工程领域,挂靠施工引发的经济纠纷屡见不鲜,但如何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始终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本文以林某某工程款分配案为切入点,通过解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揭示建筑行业特殊经营模式下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为类似案件提供裁判思路参考。
1、案件背景:建筑行业挂靠乱象引发的刑民交叉争议
2014年,霍林郭勒机场工程通过层层分包,最终由邓某某挂靠A公司实际施工。该工程涉及多重法律关系:
表面法律关系:B公司(发包方)→A公司(承包方)
实际法律关系:B公司→林某某团队(实际施工方)
内部关系:黄某某与林某某等人形成的松散合伙关系
工程结算时,林某某团队直接与B公司办理结算并分配320万元工程款,引发黄某某报案称被诈骗165万元。该案暴露出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资质挂靠”乱象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分配纠纷。
2、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五重检验标准
(1)欺诈行为的实质性判断
结算依据真实:林某某提交的工程量清单经B公司审核确认;
身份借用合理性:作为实际施工方以被挂靠公司名义结算符合行业惯例;
账目争议焦点:黄某某未及时公示账目引发内部信息不对称→ 不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要件。
(2)财物处置的异常性分析
分配模式延续性:延续施工期间的“四等分”分配惯例;
资金去向透明:向黄某某发送分配明细彩信;
后续履约完整:及时缴纳税费、管理费并开具发票→ 无隐匿、挥霍等典型诈骗行为特征。
(3)被害人受损的因果论证
B公司视角:按实结算工程款,取得完税发票,未提出权利主张。
A公司视角:收取约定管理费,不参与实际施工,合同义务已履行→ 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
(4)法律关系本质辨析
多重证据印证合伙关系:施工期间资金往来,设备物资共同管理,风险收益共担事实。
特殊身份不影响性质认定:林某某等人的双重职务身份,未签订书面协议的现实原因→ 属于民事合伙纠纷范畴。
(5)行业生态的深层透视
挂靠模式固有缺陷:资质租赁与施工分离,权责约定模糊,监管机制缺失。
企业管理漏洞:项目管控流于形式,员工兼职现象普遍,财务监督失效。
3、类案裁判的三大启示
刑民界限的把握要点: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重视行业特性对行为评价的影响。
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法:资金去向追踪法,历史行为比对法,行业惯例参照法。
挂靠纠纷的解决路径:构建“先民后刑”处理机制,完善工程款共管账户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留痕管理。
4、建筑行业治理的完善建议
规范层面:修订《建筑法》明确挂靠双方责任,制定工程款分配指引性规范,建立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监管层面:推行电子合同备案系统,实施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强化施工过程资金监管。
企业层面:建立内部承包合规审查机制,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加强施工日志动态管理。
结语: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揭示了市场经济活动中“违规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划分难题。司法机关通过层层剖析法律关系本质,最终认定这起涉及多方主体的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调整范畴,体现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司法智慧。对于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挂靠乱象,更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管等综合治理手段予以规范,而非简单依靠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