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不清是拆迁实践中常见的复杂情况,包括无证、继承纠纷、共有人争议、登记错误等。其补偿问题不能简单回答“有”或“没有”,而是遵循“先确权,后补偿”或“补偿款提存,确权后领取”的法律原则。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对被征收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人。因此:
物理存在不等于法律权利:仅仅实际居住或占有房屋,并不能自动获得全额补偿资格。
确权是补偿的前提:明确的权利主体是支付补偿款的前提条件。产权不清意味着无法确定谁有资格接受补偿。
当因产权存在争议导致无法正常发放补偿时,征收部门不会停止征收程序,而是会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作出补偿决定并提存: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会明确补偿金额,但同时会告知因产权存在争议,补偿款将依法办理提存公证。
2、什么是提存公证?即征收方将应支付的补偿款项提交给公证机关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暂为保管。
3、法律效果:一旦补偿款依法提存,即视为征收方已经履行了补偿义务,可以依法继续后续的征收程序,甚至申请司法强制搬迁。相关权利人之间的产权纠纷不再影响征收程序的推进。
产权不清的房屋相关当事人,必须主动解决争议,才能最终获得补偿。
1、内部协商确权(最快途径):所有潜在的权益人(如继承人、共有人)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分割协议,明确各自份额。然后推选代表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或由征收方按协议份额分别支付。
2、行政或司法确权(最终途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需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产权。
提起确权之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或份额划分。
凭生效法律文书领取补偿:在获得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当事人可以凭此法律文书,向提存机关申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补偿款。
1、历史遗留无证房:并非一律无补偿。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征收方会组织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认定。经认定属于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2、继承纠纷:所有继承人需先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继承份额,再凭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补偿手续。
3、共有权人争议:需共有人协商确定各自份额,无法协商的,由法院析产判决。
4、登记错误:需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正登记,或通过法院判决确认正确的权属人。
1、补偿延迟:确权过程(尤其是诉讼)可能耗时漫长,导致补偿款迟迟无法领取。
2、增加成本:确权过程会产生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额外成本。
3、价值争议风险:如果确权过程跨越很长时间,期间房价可能发生波动,但补偿评估时点通常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后续上涨部分可能无法追索。
总结
房屋产权不清绝不会被“不予补偿”,但会暂时冻结补偿款的发放。解决问题的钥匙掌握在相关权利人自己手中。唯有积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尽快明确产权归属,才能解锁被提存的补偿款,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消极等待或内部争执不休,只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甚至可能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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