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75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东至现状企业,南至海坤路,西至建设用地,北至海乾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贤柘林水产养殖场4666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49.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3317.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666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49.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3317.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75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东至建设用地,南至海坤路,西至杭鹏路,北至海乾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柘林水产养殖场8320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8.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0721.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320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8.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0721.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