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徐)征地告〔2023〕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1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公共绿地,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456街坊4/1丘,4/3丘,东至456街坊11/2丘,南至银都路,西至459街坊1/5丘(华泾镇456街坊11/1丘,459街坊1/2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关港实业有限公司(沪房地徐字(2011)第012358号)2717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7176.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关港实业有限公司(沪房地徐字(2012)第015717号)1032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326.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750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7502.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徐汇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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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徐)征地告〔2023〕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6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公共绿地,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456街坊4/1丘、4/3丘,东至456街坊11/1丘,南至银都路,西至456街坊8/1丘(华泾镇456街坊11/3丘)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关港实业有限公司621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217.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21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217.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徐汇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